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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115年寒假學生志工招募,自115年1月8日起受理報名。

  1. 目的:為使學生建立關懷社會、服務他人之人生觀,於寒假期間          推廣學生參與戶政志願服務。
  2. 主辦單位:臺南市玉井戶政事務所。
  3. 招募對象:臺南市高中及國民中學學生。
  4. 服務內容:
    1. 檔案文件整理及清查。
    2. 服務台引導。
    3. 環境清潔整理。
    4. 協助各項政令宣導。
  5. 服務地點及招募方式:
    1. 本所各辦公處(玉井、楠西、南化及左鎮辦公處)。
    2. 自115年1月26日至2月13日,計18天共分為上、下午二個時段,上午時段為8點至12點及下午時段為13點30分至17點30分。 (12點至13點30分為午休時間,不計服務時數)
    3. 各辦公處每日上、下午時段各1名學生志工名額,可自行選擇服務時段。
  6. 報名方式:
    自115年1月8日起受理報名,備妥報名表(如附件)、相片(同身分證規格),並擇定服務時段,報到時繳交學生證影本1份,每人限報1個名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敬請見諒。
  7. 服勤須知:
    1. 服務人員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
    2. 服勤時段須按時到(離)勤,到(離)勤須簽到(退)。
    3. 服勤時段須佩戴識別證,穿戴整齊並勿穿著拖鞋。
    4. 服勤時段不可使用手機聊天、玩遊戲,勿於服勤地點聊天喧嘩或從事其他危險動作。
    5. 應具主動服務精神,態度和善有禮。
    6. 登記服勤時段後,如因故無法到勤,應事先通知本所聯絡人。
    7. 因故宣布停止上班時,一律停止服勤。
  8. 其他說明事項:
    1. 依本所規定服務時段到勤,服務期滿依服勤時數給予志願服務時數證明書或登錄學生服務紀錄冊。
    2. 志願服務因屬服務性質為無給職,本所亦不提供餐食。
    3. 凡有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未遵守服勤規定或損害本所榮譽者,本所得撤銷服勤資格。
    4. 寒假期間至本所擔任學生志工者,因尚屬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均受學生團體保險之保障範圍,本所不另辦理學生志工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