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4年臺南市補助電動機車補助相關資訊。

114年臺南市補助電動機車電池月租費,適用對象說明如下:

  1. 限外縣市將電動機車移入本市民眾:
    1. 求學:車籍、在學證明。
    2. 就業:戶籍、車籍。
    3. 移居:戶籍(遷移證明)、車籍。
  2. 臺南市民:購買二手電動機車(限114年)。
  3. 上揭對象需提供電池資費合約證明。
  4. 最高補助500元/月(一年最多6,000元),以不超出資費49%為原則。
  5. 申請補助後,車子需綁約三年,不得將車輛異動至外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