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菸校園、無菸公園、經指定公告之禁菸公車候車亭,這些場所全面禁菸,違者可處新台幣2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罰鍰。 電子煙及加熱菸都有成癮性,不能作為戒菸工具。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及使用電子煙都要受罰,違法使用最高可處10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