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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登記,當事人免親自到場之替代措施,計有線上聲明措施、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15項替代措施,減少民眾奔波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之不便。

為便利民眾申辦土地登記並避免其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往返奔波,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透過這項制度除可以加強交易安全外,也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鼓勵民眾在辦理土地登記時可以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