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連續假期如下:
- 農曆春節假期:1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日(星期日)。
-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星期五)至3月2日(星期日)。
- 兒童節及民俗掃墓節:4月3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日)。
- 端午節: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日)。
- 中秋節:10月4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一)。
- 國慶日: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2日(星期日)。
- 有實施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戶政事務所辦公處(新營、佳里、仁德、歸仁、永康、府東、府南、府北、安南、安平及中西)暫停服務。考量部分民眾洽公需求,前揭11個戶政辦公處於連續假期之前一上班日(114年1月24日星期五、2月27日星期四、4月2日星期三、5月29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及10月9日星期四),延長服務時間至晚間7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時間為:
- 每星期六及星期日全日(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辦公處為每星期六下午)、國定假日之元旦及國慶日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且僅受理一方、雙方設籍本市或結婚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
- 其餘國定假日(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及其連續假期,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五月第2個星期日)、父親節(如逢星期六、星期日)當日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服務。
- 若有連續假期結婚登記需求者,可於連續假期前三個工作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